“紅燈停 綠燈行”是最基本的交通出行常識,寧停三分,不搶一秒!但總有人心存僥倖,結果發生悲劇。近日,長安鎮一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與小轎車發生碰撞,結果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當場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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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回顧
2020年12月27日8時34分許,廖某駕駛小型轎車途經長安一紅綠燈路口時,看見綠燈便直行通過路口,這時一輛電動自行車突然從廖某右方路口闖紅燈駛出,廖某當時立即踩了剎車,但還是與電動自行車撞上。
電動自行車與小轎車發生碰撞後,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彭某被撞飛到小轎車擋風玻璃後再飛出去,事發時彭某未佩戴頭盔。
廖某立即停車,撥打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,彭某經醫生搶救無效死亡。
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認為闖紅燈不是什麼大事,在馬路橫衝直撞無所畏懼,殊不知一旦發生事故,受傷嚴重的往往都是騎乘人員。闖紅燈、走機動車道、不戴安全頭盔,這些都是潛藏隱患的騎行“雷區”。
@所有電動車駕駛員
切莫心存僥倖!
1、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要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、下車推行、走斑馬線,不要斜穿,儘量減少在馬路上的逗留時間。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,要注意觀察,確保安全後再通行。
2、非機動車上路行駛要遵守“各行其道、右側通行、安全通行”的原則,走非機動車道,不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或逗留。
3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,降低事故對頭部造成的傷害。在車身、車尾等顯眼位置粘貼反光標誌,提高夜間騎行安全係數。
4、不違規載人。根據《廣東省交通安全條例》第三十七條規定,自行車、電動自行車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,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,可以附載一名身高1.2米以下兒童。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。
5、遠離車輛盲區,特別是要與大型汽車保持安全距離,當大車轉彎時不要試圖搶行、超越。
意外無法預測,但事故可以防範。遵守交通法規,杜絕僥倖心理,許多交通事故就能避免!